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

護士回歸勞基法 排除責任制


http://news.rti.org.tw/index_newsContent.aspx?nid=350136
時間:2012/4/13 08:12   撰稿‧編輯:曾美惠   新聞引據:中時

勞委會公告,醫療保健服務業將分2階段排除適用「責任制」。

「血汗護士」排除責任制!勞委會公告,醫療保健服務業分2階段排除適用「責任制」。第一階段呼吸治療室血庫血液透析室等醫事和技術人員,即日起回歸「勞動基準法」工時規範;急診室、手術室和加護病房醫事、技術人員則有緩衝期,103年(2014年)起再排除。

勞委會勞動條件處說,第一階段被排除適用責任制的醫事、技術人員,即日起須符合勞基法正常工時,也就是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8小時,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,2周總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。

後年才排除適用責任制的第二階段醫事、技術人員,勞委會則針對緩衝期間訂定工時審核參考指引,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,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,每月總工時不得超過240小時。

勞條處補充,只要適用勞基法,工時照理都應符合勞基法規定,除非是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的責任制人員,工時才可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。但因醫療保健服務業部分部門,適用責任制10多年來,爆肝過勞爭議不斷,勞動條件不佳也造成高流動率,因而分階段排除適用責任制。